海城市西柳镇10千伏清水线线路迁改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西柳镇10千伏清水线线路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HYCG2022032 项目名称:海城市西柳镇10千伏清水线线路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175,411.73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175,411.73元 工程概况:本工程项目位于海城市西柳镇。工程内容:15m钢管电杆3基,15m非预应力水泥电杆48基,JKLYJ-240高压绝缘线225米,JKLYJ-120高压绝缘线7018米,YJV-240电缆2812米,排管5484米,拆除电杆72基,高压绝缘线5380米,迁移变压器3台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主体信息注册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免费领取文件)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 0元 (1)因疫情特殊期间,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2-3331266 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获取文件请将材料发至邮箱:lnhy999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无效) 。 (2)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主体时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邮寄 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邮寄文件需在2022年11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指定地址,并向负责人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收件人: 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电话:0412-3331266 收件地址: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地点: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如遇不一致的地方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为准。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快递内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本项目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2、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磋商会议时使用单位全称登陆腾讯会议APP,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或提供房间号登录。(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 1. 磋商保证金回执单(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并加盖公章 ; 2. 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 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资格证明等)。 注:磋商保证金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供应商在磋商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未在磋商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磋商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资格证明等)。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西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海城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博格园小区 联系方式:0412—3331266 邮箱地址:lnhy9999@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山南街支行 账户名称:297379458439 账号: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义翔 电 话:0412-33312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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